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要求
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供人类食用的,人工养殖或者天然水域捕捞的活的鱼类、软体类、甲壳类、水母类、棘皮类、头索类、两栖类动物等。
(一)营业执照;
(二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(三)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暂存场所卫生防疫制度、养殖管理制度、异常死亡报告制度、流向记录管理制度;
(四)进境水生动物经营档案;
(五)流向记录表;
(六)暂养池平面图和主要功能区彩图
代办时间5个工作日,咨询电话:17710181222 010-857780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