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销售证明申请流程
一:认证范围
1、限于未列入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》的货物;
2、列入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、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的货物,需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。
二:办理材料
1、列入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、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或虽未列入上述目录,但依照相关机构要求仍须接受监管和检验检疫的,应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;
2、国家实施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,应提交生产许可证;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,应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;
3、CNAS或CMA授权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证书或报告(检测依据为中国相关标准);
4、企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保函;
5、该类货物以往的出口报关单;
6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7、申办企业为非生产商的,提交与生产商之间的购销合同及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8、办理委托书
备注:以上材料均需盖章,邮寄到北京贸促会总部办理。
三:办理时效及证书有效期
1、有效日期不应超过企业申报资料中各类证书的最早有效期截止日,且最长不超过1年。
2、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使用的,应重新办理自由销售证明书。
3、出具自由销售证明正常办理周期5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可以加急办理1-2个工作日。
四:办理费用
1、中国贸促总会直接出具自由销售证明:1400/份;
2 企业自行出具销售证明,贸促会进行认证,100元/份
五:联系方式
Tel:13811136789(同微信) 17710181222(同微信) 010-85778077
Mail;ccconline@163.com